2015年9月7日 星期一

談電影: 聶隱娘


我很不爽,



大部分文化人,電影從業人員都知道侯孝賢的電影都不屬於大眾娛樂電影,

卻仍將此片強推給觀眾。



買票看電影並不是ㄧ種社會責任,是ㄧ種消費行為。


用電影娛樂觀眾是導演的責任,

當侯孝賢選擇背對觀眾的時候,就已選擇放棄大眾票房

 如今又一批文人大張旗鼓呼籲"聶隱娘並不難懂","看聶隱娘前須知道的幾件事"

希望將已習慣將電影當娛樂的普羅大眾吸引進電影院,

這是在破壞觀眾對電影的信任:

就好像有一個人去寧夏路夜市想吃方家火雞肉飯,

結果老闆給他一道法式烤蝸牛,跟她說這道菜比較高尚,有得過獎,連拿破輪都說讚

吃這道菜就是在支持台灣在地蝸牛;

可是他媽的

這個人來寧夏路夜市就只想吃碗淋上雞油的火雞肉飯,

他壓根不想懂法式料理,不想吃烤蝸牛。

 這個人好不容易吃完了這法式軟體動物,他發毒誓:

這是他最後一次支持台灣蝸牛,也會是他最後一次到寧夏路。

詹宏志之前說過藝術片有藝術電影市場,有另一套不同商業電影市場的銷售方式。

在悲情城市上映20數年後,台灣電影從業人員仍將侯孝賢的電影以商業片的方式行銷。

那只是在裝模作樣地傷害台灣人認識侯孝賢電影的意願。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